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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2024/1/18 14:15:06 浏览次数:282 返回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专转本

2024年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公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19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和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成〔2023〕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成立于2004年6月,是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南京师范大学和“全国文明城市”“祥泰之州”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校依托名校、名城,滋养于泰州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继承与弘扬南京师范大学“厚生”精神,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瞄准“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大学”的办学目标,突出内涵建设、聚力质量提升,建成了泰州历史上第一所万人本科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660991平方米,培养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高素质人才,在教师教育和艺术教育上具有鲜明特色。建有12个二级学院,有经教育部备案的48个本科专业,目前在校生13106人。

  学校办学成果丰硕,小学教育、生物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三个专业被确定为江苏省一流本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获批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定向人才培养培训项目”获批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互联网电商实训》课程获批省级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立项;《微观经济学(原理、案例与应用)》课程入选江苏省首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行政管理、英语等专业被评为江苏省独立学院星级专业;获批江苏省首批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独立学院唯一);是江苏省唯一具有省级学会(江苏省医药法研究会)的独立学院,是江苏省唯一具有省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的独立学院;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推行“4+1”跟岗见习实践教学模式,多次被《中国教育报》报道。拥有一支以南京师范大学教授为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带头人,学校专职专任教师为基础、外聘教师为重要补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形势喜人,已向社会输送各类优秀人才4万多名。学院先后获“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和“全国先进独立学院”荣誉称号,《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多次报道学校办学业绩。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普通高校“专转本”计划招收普通在校生155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发布,普通在校生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见表一。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专转本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三、报名、志愿填报与考试

  (一)报考对象

  1.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中职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学生、2021年春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

  2.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3.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以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安排在2024年4月,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视同符合)。

  (三)报名、资格审查、志愿设置、考试

  “专转本”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志愿填报、考试均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19号)执行。普通高校“专转本”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招生考试工作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办法执行,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

  四、录取、转入与培养

  1.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按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录取资格线,我校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专转本”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接我校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在报到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3.“专转本”学生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我校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单独制定培养方案,不得插班学习。

  4.“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标准执行。

  5.我校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我校按规定认真开展“专转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新生进行学籍注册。

  2.“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3.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以外,“专转本”学生享受与我校本科生同等待遇。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371

  招生网址:https://zs.nnutc.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nnutc.edu.cn/

  学校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96号

  邮编:225300

  七、附则

  1.本简章内容及标准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均以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2.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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