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学生与教师 教育系统是诸种要素中,学生和教师是其最基本的要素。 第一节 学生 (一)学生的本质属性 1.学生是具有发展潜力和发展需要的人 (1)学生是能动主体;具有思想感情的个体;具有独特的创造价值。 (2)学生是发展的人,具有发展的可能性和发展的需要性。 2.学生是教育对象 (二)学生的社会地位 1.学生社会地位的保障 (1)学生的身份和法律地位 ①少年儿童是权利的主体 ②学生的身份和法律地位。教育领域中,作为未成年公民,学生享有未成年公民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如身心健康权、隐私权、受教育权等,作为学生,学生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权、公正评价权、物质帮助权等。 (2)学生享有的合法权利 学生是权利的主体,享有法律所规定的各项社会权利。概括起来有:①人身权。国家除了对未成年学生的人身权进行一般保护外,还对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进行特殊保护。 ②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学生最主要的权利, 2.学生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规定学生应尽的义务有: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二节 教师 (一)教师职业的性质与特点 1.教师职业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概念进行了全面\科学的界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1)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 (2)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 2.教师职业的特点 教师的职业角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传道者角色(2)授业、解惑者角色(3)示范者角色 (4)管理者角色(5)朋友角色(6)研究者角色 (二)教师职业专业化的条件 我国《教师法》第10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本法所规定的学历或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教师的专业素养是当代教师质量的集中体现。 1.教师的学科专业素养 教师的学科专业素养是教师胜任教学工作的基础性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精通所教学科的基础性知识和技能(2)了解与该学科相关的知识 (3)了解学科的发展脉络(4)了解该学科领域的思惟方式和方法论 2.教师的教育专业素养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2)具有良好的教育能力(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三)教师的人格特征 对教师的个性素质也有特定的要求,教师优良的个性品质,如热情慷慨、善于交际、乐于助人、有责任心、仁慈友善、合群合作、公平客观、耐心周到、有幽默感等。 第三节 学生和教师的关系 师生关系是指学生和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彼此所处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对待的态度。 (一)师生在教育内容的教学上构成授受关系 教师处于教育和教学的主导地位。 1.从教育内容的角度说,教师是传授者,学生是接受者 2.学生主体性的形成,既是教育的目的,也是教育成功的条件 3.对学生指导、引导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二)师生关系在人格上是民主平等的关系 师生关系是教育活动中的基本关系。 1.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个体,在人格上与教师是平等的 2.严格要求的民主的师生关系,是一种朋友式的友好帮助的关系 (三)师生关系在社会道德上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1.师生关系从本质上是一种人—人关系 2.教师对学生的影响不仅仅是知识上的、智力上的影响,更是思想上的、人格上的影响 补充及重点知识点 1教育法规定的学生基本义务;2、教师的教育专业素养;3、师生在人格上是一种平等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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