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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专转本高等数学精品课程
  • 时间:20013-9-14
  • 地点:南师随园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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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晓庄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专转本”招生简章(公办计划)
    2013/8/29 16:55:18  浏览次数:2868  返回
    南京晓庄学院
    2013年普通高校“专转本”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3]1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3“专转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考成[2013]1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13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全称为南京晓庄学院,始于1927年3月陶行知先生创办并任校长的晓庄试验乡村师范学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南京师范专科学校、南京教育学院、南京市晓庄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成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现有46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籍学生近15600人。现拥有国家“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重点专业(类)5个,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3个;省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建设点5个,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1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建设学科2个,市级重点建设学科5个。学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校校、校地、校企等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凸显地方性、应用型,已取得初步成效。近五年来,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学校荣获“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秉承老校长陶行知先生倡导力行的“大爱”“求真”的学校精神,践行“教学做合一”的办学理念,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职能,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在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应用型专业优势,致力于成为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大学。
     
    二、选拔对象和报名条件
         1.选拔对象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学生);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2.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二年级学生“专转本”报名条件为:①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②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③无不及格课程,其中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2)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三年级学生“专转本”报名条件为:①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②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③能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退役士兵应具有我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
     
    三、选拔方法
         (1)普通高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籍专科学生先在网上预报名,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名方可生效。二、三年级分开计划、分开考试、分开划线、分开录取。
         (2)退役士兵须回原毕业学校报名,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专转本”考试,使用专科三年级统考试卷,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录取。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3日至19日。
          2.报名方式:考生自行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我省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本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在本人原毕业学校报名
         3.志愿填报:
        (1)二、三年级考生须分别按照所在年级的招生计划填报各批次志愿。
         (2)我校公办计划录取批次在公办院校批次,设有平行志愿和征求志愿。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一所院校和一个专业,该志愿在报名时同步填报;征求志愿为一所院校和一个专业,该志愿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及时填报。
        (3)退役士兵在填报志愿时,只能选报指定的接收院校和相关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选拔计划)。
     
    五、考试
    二、三年级考试时间一致,均为2013年4月20日,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考试科目
    9:00——11:00
    英语 日语
    13:00——15:00
    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16:00——17:30
    计算机基础
    二、三年级报考类别及对应考试科目如下:
    报考类别
    考 试 科 目
    文科类
    艺术类
    体育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英语(非英语类专业)
    理工科类
    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英语(非英语类专业)
    英语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英语(英语类专业)
    日语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日语

     

     

     

    考试内容及要求详见《江苏省2013年“专转本”工作实施方案》。

     
    六、录取
            参加统一选拔考试的考生,录取时依据以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1.录取体制
         “专转本”录取工作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管理监督,接收院校具体负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报考条件、参加统一选拔考试并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二、三年级考生,分别由接收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分年级、分批次、分报考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由接收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接收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2.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专转本”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分年级按考生报考类别分别划定各批次文科类、理工科类、英语类、日语类、艺术类、体育类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退役士兵
           该类考生单独划线、单独投档录取。2013年起,招收退役士兵计划全部安排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4.投档原则及办法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分年级分批次按考生报考类别,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院校(专业)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征求志愿是分年级分批次按报考类别和志愿,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
          5.录取时间
         录取工作安排在5月中下旬,分两个阶段进行,分别是:
         (1)平行志愿阶段: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有关院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2)征求志愿阶段:征求志愿录取阶段。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含专业)情况、征求志愿报名资格线。各推荐学校负责通知达到录取资格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6.录取要求
          院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院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院校。
           院校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形成录取考生名单,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院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相关学籍变动手续后,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直接寄送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录取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等形式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七、转入与培养
    1. 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2. “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3. 我校“专转本”学生学费:4600元/学年。
    4. 办班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
                 南京市北圩路41号南京晓庄学院莫愁校区。
     
    八、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2.“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转本”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3. “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4. “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九、其他
    1.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南京晓庄学院招生办);邮编211171
    南京市北圩路41号(南京晓庄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17  
    2.联系电话:(025) 86569292、86178292(兼传真)         
    3.监督电话:(025)86178111
    4.学校网址:http://www.njxz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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