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考成〔2013〕1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院校,各市招(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3〕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 “专转本”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3〕3号)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特制定《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接收院校、推荐学校和招考机构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充分认识“专转本”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招生宣传,完善资格审核,细化操作办法,落实机构人员,加强协调沟通,认真细致做好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确保2013年“专转本”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二、2013年“专转本”工作继续实行专科二、三年级分开计划、分开考试、分开划线、分开录取,同时必须满足本科招生专业对专科学生所学专业的要求。各接收院校和推荐学校要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尽快公布招生章程和推荐条件,及时做好招生政策、本专科专业对应要求等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严格审核报考资格。
三、2013年首次在“专转本”工作中实行本科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各试点院校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 “专转本”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做好试点工作。自主招生的报名工作纳入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专转本”选拔考试网上综合管理系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主招生选拔对象须经推荐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两级公示,考核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四、2013年“专转本”工作继续实行报名、填报志愿、考务、评卷和录取的网络化管理,各接收院校、推荐学校和招考机构要根据系统运行要求,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和专用工作设备,认真参加培训和实践,总结运用去年的经验,梳理、优化工作环节和流程,指导考生顺利使用系统进行报名、填报志愿。
五、严格规范招生收费行为,进一步发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案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专转本”工作的良好声誉,确保今年“专转本”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