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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江苏省专转本考试评卷与录取规则
    2024/4/8 15:07:50  浏览次数:456  返回

    江苏省专转本考试

    2024年江苏省专转本考试评卷与录取规则:  

    2024年专转本评卷

      1.“专转本”试卷评阅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及各专业大类专业综合基础理论考试实行网上评卷。

      2.外语成绩为考生专科学习期间历次全国大学英语(日语)四级考试的最高成绩按《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折算计入总分。

      3.考试成绩于4月中下旬公布(含英语(日语)折算成绩),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上办事的查询中心栏目中查询,也可以由生源院校通知考生,不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如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生源院校提出核查成绩的书面申请。生源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上传考生名单,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复核,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中心中凭本人相关证件号码查询复核结果。

      2024年专转本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网上录取。

      (一)录取体制

      “专转本”录取工作实行“院校具体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参加统一选拔考试并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报名时选择的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及院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接收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接收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二)划线原则

      根据“专转本”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19个专业大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包括管理类统考科目为大学语文及高等数学的专业大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医护类护理学专业统考科目为大学语文及高等数学的专业大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共计21个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投档原则及办法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投档办法是:按考生报名时选择的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F、G、H平行志愿或A、B、C征求平行志愿,只要被检索的8个志愿(或3个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及其专业,即直接向该院校的该专业投档。如未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及其专业,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及其专业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四)录取安排

      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另行公布,统考考生的录取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服从志愿及降分录取等四个轮次进行。分别是:

      (1)平行志愿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并及时退回不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

      (2)征求平行志愿录取。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情况,各生源院校负责通知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3)服从志愿录取。在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填有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档案(考生须符合录取院校招生专业的要求)。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4)降分录取。在服从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含10分)以内,且在平行志愿中填报该校(专业)的考生档案。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五)录取要求

      院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院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院校。

      院校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形成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院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相关学籍变动手续,并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寄送给被录取考生。录取考生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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